山西传媒学院对引进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为了给全校师生提供安全、便捷的校园出行服务,打造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拟与第三方合作在校内投放共享自行车300辆,缴纳管理费不低于3元/月/辆,合作期为3年。
2.项目名称:山西传媒学院引进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SCXCZ-2023-C-053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要求
1.共享自行车的投放
(1)中标单位前期投放100辆共享自行车进入校园供师生使用(后继投放数量根据学校要求增减),总量不超过300辆,不得投放商业性质广告。
(2)投放进入校园的共享自行车全部为新车,100%符合国家标准,中标单位保证每一辆共享自行车的质量和状态,确保车辆可以正常骑行,维护用户用车安全。
(3)中标单位要为骑行用户购买骑行者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
2.校园共享自行车的收费
(1)投放校园的共享自行车为免押金骑行收费模式,价格合理。
(2)提供单次骑行、包月骑行、学期骑行、次卡骑行等多种选择。
3.校园共享自行车的运营管理
(1)中标单位制定并执行规范、标准的校园共享自行车运行维护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校园共享自行车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人员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在校内开展工作时,遵纪守法、举止文明、服务周到。
(2)中标单位根据校方的要求,在校园内划定停车区域,并配套交通标识的建设,利用无线定位、蓝牙等技术设置虚拟停车区和违停区(电子围栏),加强对车辆有序停放的管理,维护校园环境,做好师生服务。
(3)中标单位如果共享自行车在校园内受到损坏,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及时维修或清理。
(4)定期对校园内车辆进行保养等,保证车辆外观及骑行舒适度,及时回收不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
(5)保障校内投放的车辆整齐有序,对有碍学校安全与秩序的车辆及时整理或搬运转移,如接到校方通知时,做到30分钟响应1小时完成。
(二)服务期限或供货期要求:2024年2月底(具体时间待校方通知)供货、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三)交货地点: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山西传媒学院。
三、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服务项目。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要求
参与询价的公司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装订密封报送:
1.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下同)。
2.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4.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近三年取得的业绩
(3)共享自行车参数与性能情况
(4)投放的共享自行车保险配备情况
(5)共享自行车运营服务方案与管理措施,配备的服务人员队伍及设施设备情况(包含协助校方做好校内共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的规范有序摆放,做好校内废旧电动车、自行车的清理以及报废,做好重大活动现场非机动车摆放和运维等工作内容及措施)
(6)其他优惠承诺
(7)科学、合理、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5.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共享自行车投保承诺函(具体格式见附件1)。
7.报价一览表。(包含各项报价、总价等交付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具体格式见附件2)。
注:以上资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五、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供应商密封提交的报价材料中的商务、服务、技术、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审专家评分的总和。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报价得分较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单次、月卡、学期卡、次卡依次比对,单项得分最高一方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六、退出机制
如中标单位在校服务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不再续签。
(1)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不服从校方管理,师生投诉率高,导致校园安全受影响,校园秩序混乱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中标单位经营期间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中标单位因不正当经营而产生经济纠纷给校方造成重大影响;
(5)中标单位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校方或师生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6)中标单位违背服务合同。
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标单位须在校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不能因人员成本、设备设施等为由占据场地。退出时恢复场地原貌,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校方有权处置。
若服务商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的,校方同意后方可退出。
七、询价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 20日— 2023 年 12月 22 日(北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八、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7:00
2.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文华楼A119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7:00
2.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文华楼A119室
十、公示:
对选定的供应商,在山西传媒学院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确定为结果。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351-2772126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附件1:
共享自行车投保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注:1.附一份业绩中涉及学校的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原则上取整数报价,如有小数,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我公司承诺:所有投放到山西传媒学院内的共享自行车在启用前全部按照以上承诺的保险名称和保额足额投放,如未达到,自愿退出。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价格一: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报价(单位:元/月/辆) |
1 |
管理费 |
|
价格二: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报价(单位:元) |
备注 |
1 |
单次 |
|
|
2 |
月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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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骑行不限次数、时长限30分钟内 |
3 |
学期卡 |
|
学期内骑行不限次数、时长限30分钟内 |
4 |
次卡 |
|
学期内限定次数内骑行,且每次时长限30分钟内 |
注:1.原则上取整数报价,如有小数,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报价不符合公告规则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合作期内,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报价标准执行。
4.合作期内,经校方同意后,收费标准可进行调整,且不得高于报价标准。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一、商务部分 (10分) (谈判小组共同认定) |
供应 商业绩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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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的同类型项目案例,每提供一项完整同类型项目案例的得(2分),最高(10分)。 要求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同时,本款可作为分值认定的同类型项目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项目案例,即项目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在响应文件内按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为方便评审,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案例的用户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注:近三年指2020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1日。 |
二、服务部分(20分)(谈判小组共同认定) |
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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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评价(2分) |
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
2.运营管理服务情况及负责人情况(5分) |
1.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营管理服务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在0-4分之间进行评分。 2.有总负责人,得1分。提供用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姓名、职务、有效身份证件、详细的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和劳动合同或最后一次社保交纳证明(要求在本单位参保名单内体现),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认定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面、无效的均不得分。 |
3.共享自行车(含学校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无序排放的解决措施(5分) |
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关于学校共享自行车(含学校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无序排放现状的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在0-5分之间进行评分。 |
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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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校方开展工作措施(4分) |
评审专家对供应商协助校方开展工作的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在0-6分之间进行评分。(协助措施中应包含协助校方做好校内共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的规范有序摆放,做好校内废旧电动车、自行车的清理以及报废,做好重大活动现场非机动车摆放和运维等工作内容) |
5.应急措施 (4分) |
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综合评价,在0-4分之间进行评分。 |
三、技术部分(25分)(谈判小组共同认定) |
共享自行车参数与性能 (2分) |
供应商提供车辆全部为新车,且全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及设备性能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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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情况 (5分) |
供应商要为骑行用户购买骑行者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共享自行车投保承诺书》进行综合评价,在0-5分之间进行评分。 |
其他优惠技术方案 (10分) |
供应商每提供一条经评审专家认可的优惠承诺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10分。 |
学生服务平台 (8) |
供应商需提供高校专属定制的服务平台,服务平台应具备学生身份审核功能。服务平台具备实名认证、生活服务、优惠活动功能的,得8分;服务平台具备实名认证、生活服务功能的,得5分;仅具备实名认证功能的,得2分;不具备学生身份审核功能的不得分。 |
四、价格部分(45分)(谈判小组共同认定) |
管理费 (5分) |
以满足3元/辆/月最低标准为基准价,给予基础分2分,低于最低标准的得0分,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报价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在0-5分之间评分。 |
骑行 费用
(40分) |
单次 (10分) |
校内单次骑行费用(元/时长),超过规定骑行时长费用(元/分)。 按照每1分钟价格标准折合,按照费用从低到高排序,依次从高到低给分。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结果在0-10分之间进行评分。 |
月卡 (10分) |
月内不限骑行次数、限骑行时长费用(元/月)。 按照费用从低到高排序,依次从高到低给分。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结果在0-10分之间进行评分。 |
学期卡 (10分) |
学期内不限骑行次数、限骑行时长费用(元/学期)。 按照费用从低到高排序,依次从高到低给分。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结果在0-10分之间进行评分。 |
次卡 (10分) |
学期内限定次数内骑行,且每次限骑行时长费用(元/学期 次)。 按照每次骑行价格标准折合,按照费用从低到高排序,依次从高到低给分。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结果在0-10分之间进行评分。 |
注:以上骑行费用项目中如果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费用标准,则一律得0分。 |